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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753 字体:[ ]

         

         

         

        加办发〔2022〕16号

         

        中共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委办公室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委办公室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2022年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深入实施《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锚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先晋位,当好“企业服务员”,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加快推进林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实现预期目标,并争取达到更高水平。按照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等次,我区营商环境便利度实现提档晋位,进入全省优秀等次,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着提高,为2023年进入全国中上游行列、2025年建成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详见附件1。

        (一)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

        1.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

        工作目标:将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制发实施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

        (2)将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环节,与登记注册同步办理。

        (3)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申请人“一窗”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推动各政务大厅免费刻制印章和邮寄办结的全部材料。

        (4)压减登记注册(含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时限,确保在2个小时以内办结。

        (5)压减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办理时限,实行并联办理,确保在2个小时以内办结。

        1. 大力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

        工作目标:按照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全部材料模式,将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范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事项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线下的对接工作。

        (2)建设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3)借鉴试点地区经验,探索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工作目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等开办事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探索发放企业电子印章。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对市场主体统一身份认证,在开办各环节率先应用,并逐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

        (2)探索在全区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搭建企业电子印章管理系统,依托黑龙江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黑龙江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系统,构建全区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

        1.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工作目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制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审批改为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行“一照一码”管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查找“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强化涉企信息归集,推动涉企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统一展示,逐月汇总归集信息情况。

        (3)印发进一步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将“证照分离”改革后符合条件的审批改为备案“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等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以及我区改革决定,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5)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阶段性总结,配合做好国家评估工作。

        1.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安排,复制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经验。

        工作目标:查找落实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对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进行情况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落实名称自助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情况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解决对策。

        (3)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指导登记机关进一步落实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登记注册便利化举措。

        1.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安排,复制自贸试验区 “一业一证”先进经验。

        工作目标:研究解决推进“办好一件事”,查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学习试点地区先进经验,研究本地可行性操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好一件事”流程进行情况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

        (2)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印发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工作的指导意见。

        1. 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

        工作目标: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与税务注销等事项同步办理,实现申请人“一网”提交申请信息,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并联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区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2)研究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更新企业注销操作指引。

        1. 巩固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成果。

        工作目标:持续优化注销流程,降低退出成本。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举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对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进行详细讲解。

        (2)采用动漫小视频、宣传海报、新闻宣传多种方式,强化对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的政策解读。

        1. 研究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联动注销工作。

        工作目标:研究企业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并缴销相关许可证后,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为其依法注销许可证,无需再次申请工作可行性。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联动注销事项范围。

        (2)配合省局研究市场监管领域联动注销事项流程及清单。

        (3)根据省局推进情况推动线上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联动注销。

        1. 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

        工作目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暂停经营,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举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对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进行详细讲解。

        (2)采用动漫小视频、宣传海报、新闻宣传多种方式,强化对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政策解读。

        (3)印发关于做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增强歇业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牵头领导:侯瑞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中国工商银行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人民路支行、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公积金中心、营商局、司法局]

        (二)提升人才和劳动力吸引力

        1. 制定新时代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人才政策,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畅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工作目标:着眼留住本地的青年人才,科学合理开发配置人才资源。落实省、地相关文件政策,壮大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增强技能人才有效供给。畅通急需紧缺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落实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投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政策兑现落实落靠。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实施“大学生回归”工程,按照地区相关文件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增加定向招聘本地户籍大学生的岗位,加大本地大学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

        (2)沟通各相关单位,梳理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适当放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学历要求。

        (3)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重点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

        (4)落实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地委制定的各项人才政策。

        (5)兑现引进人才各项政策待遇,为绿色通道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提供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6)结合加区创新人才政策需要的,适时制定2022年重点项目扶持计划,扶持一批重点人才项目,为人才成长发展提供助力。 

        1. 实施大项目拉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计划,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20人以上。

        工作目标:为电商企业及网红提供办公、快递、物流、培训、法律等一体化服务;加大电商网红人才培训力度。落实重点就业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落实好双创政策,加大创业政策支持,争取在创业补贴发放方面有新突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对优秀企业及区域内网红提供产品展厅,直播设备共享使用。为电商企业及网红提供办公、快递、物流、培训、法律等一体化服务。

        (2)2022年全区开展5场培训,培训300人次。

        (3)及时将本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保证完成全年新增就业12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65人。

        (4)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推介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

        1.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和领域,清理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工作目标: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简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安全、高效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接收并学习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确定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2022〕1983号)。

        (3)通过社保经办机构面向社会公开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

        (4)人社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省、地职能部门组织的在线业务学习。

        (5)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开展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政策宣传,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6)依据省、地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取消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不得将各种证件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

        (7)加强行政和经办等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做到业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上级和本级发现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8)学习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2022〕20号)规定。

        1. 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帮助企业拓宽用工渠道。

        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灵活就业人员搭建岗位用工对接平台,帮扶灵活务工人员提升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宣传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云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到基层,并给予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2)为零工市场的灵活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政策、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3)就业政策进企业,按月收集企业岗位信息,通过线下窗口和线上网站发布,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

        1. 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实现申报、受理、审核、查询等一网通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跨地域在线核验互认。

        工作目标:配合实现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跨地域在线核验互认,进一步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将2021年度取得各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信息进行归集并上报至地区人社局。

        (2)积极解答申报职称人员使用职称平台时产生的问题,保证新版职称平台推广使用工作顺利进行。

        (3)加快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查询等业务网上办理,推进职称评价结果地区互认。

        1. 按规定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工作目标: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为企业减负,稳定就业岗位。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严格按照省、地下发的文件,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2)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3)严格按照省厅延续性政策的标准及期限要求,做好征缴服务工作。

        1. 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加强我区劳动力市场监管,构建良好用工环境,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畅通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欠薪线索平台、信访平台等维权渠道,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省、地计划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对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指导、监督,与企业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

        (3)做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4)提升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营造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氛围,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效能。

        (5)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掌握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及发展情况,掌握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交流平台上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相关数据,为开展清理整顿市场秩序活动奠定基础。

        (6)在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窗口,提供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咨询服务、向有求职意向的人员提供“大兴安岭就业D图”公众号,拓宽人才就业渠道,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7)实地随机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1. 优化人才流动服务,做好跨区域流动人才社保、户籍、公积金等项目转接工作(承接省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做好人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引进人才落户限制放开;做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利用手机平台实现公积金转移自助办理。

        (2)统一使用国家医保系统,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3)放开引进人才落户限制,自愿来我区工作的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提供有关证明即可落户。

        (4)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落户限制,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依据本人意愿迁移户口至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集体户口,在校期间,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回原籍。

        (5)为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落户的,免去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当场办理。

        1. 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承接省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增强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着力保障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细化系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措施。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精准帮扶,加大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帮助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适合的见习岗位,见习表现突出,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需要的可吸呐为公益性岗位,或聘用为政府临时用工人员,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2)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创业补贴等政策落实工作。

        (3)通过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学习,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和职业指导人员开展日常专题在线学习,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参加省级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活动。

        (4)为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1.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承接省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健全新就业形态用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省、地实施意见。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贯彻落实省、地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开展专项活动。

        (2)联合多部门开张专项维权行动,创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环境。

        (3)待省、地搭建服务平台后,开展录入工作进度。

        1. 做好企业工资指导调控工作(承接省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为企业提供工资价位信息指导服务,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推动企业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协助省、地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指导企业填报企业薪酬调查系统所需相关数据,完成本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为企业提供信息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参照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价位,与职工协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

        (2)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出台的2022年工资指导线,推动国有企业工资合理增长。

        1.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量效能(承接省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贯彻落实省、地《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

        (2)开展金牌调解组织推荐与指导工作,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

        (3)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启用智慧调解仲裁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4)开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女职工、因工致残人员等弱势群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决。

        1. 配合开展黑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程(承接省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实现地本级及所辖县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统一化,基本公共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同一格式。实现流动人员档案业务“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与省级保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建设档案基础信息资源库,为档案管理系统运行做准备,建立流动人员档案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省级要求采配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运行所需的相关硬件设备。

        (3)按照省级要求,开展档案管理系统各项功能测试和业务学习工作,完善档案信息内容。

        1. 社保中心业务办理全面优化(地区专班自选动作)。

        工作目标:加快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线下“一窗办”、线上“一网办”、个人业务“掌上办”、单位业务“网上办”,努力实现业务经办共享一个平台,服务不出一个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优化社保经办机构保险业务服务工作,加强自助服务指导;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推进一网通办和人社服务只进“一个门”,为办事群众创造良好办事环境。

        (2)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增加便利服务窗口,解决因季节性、阶段性工作量增长,导致办理速度慢的情况。

        (3)推进企业参保登记工作便利化,社保各险种实现参保登记共享,只需进行社保登记所有险种均参险,无需重复提交材料。简化社保参险手续14项,其中,养老保险缩减3项,工伤保险缩减7项,失业保险缩减4项。

        [牵头领导:李家新、万茹华;牵头部门:人社局、组织部;责任单位:发改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三)提升工程建设服务保障能力与水平

        1.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在我区复制推行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地试点经验。

        工作目标: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地模式在我区落地。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项目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

        (2)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的工业用地项目,租赁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为出让土地。

        (3)加强与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的业务沟通与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1.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可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每期规划条件和企业投资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供地。

        工作目标:实现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可分期建设的项目分期供地。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严格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分期分批供地。实行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根据实际到位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造成闲置土地。

        (2)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第一期供地一般不超过5公顷,以防止企业圈地;同一企业在该县(市、区)已取得用地,但项目未建设或已建设未达规定标准,则不再安排新的项目用地计划。

        1. 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经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工作目标:实现符合条件用地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科学合理界定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范围。

        (2)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1. 深入贯彻落实省《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区域评估、“标准地”工作,确定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经济开发区作为试点探索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工作。

        工作目标:在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经济开发区内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探索开展“标准地”工作,省级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担负推进“标准地”出让的主体责任。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推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根据产业部门设定的产业标准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组织“标准地”出让工作。

        1. 区域评估成果文件可作为区域内单体项目报批申请材料,并及时嵌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场主体可以免费调用。

        工作目标:工程审批系统功能不断完善。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将已完成的区域评估成果补录进系统。新完成的区域评估成果及时录入系统。

        1.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即可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工作目标:实现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做好前期工作准备。

        (2)在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指导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效。

        (3)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沟通,全力推进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即可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探索实行签订土地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

        工作目标:签订土地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优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规范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程序。

        (2)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沟通,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实行签订土地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

        1. 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整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工作目标: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学习国内先进省、市典型经验,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2)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切实把优化整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工作要求落实落靠。(加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区住建局配合)

        1.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线上办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覆盖、数据全归集。

        工作目标:实现各单位自有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有效对接。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逐一梳理工程审批全过程中哪些部门有自建审批系统。

        (2)无自有系统、且存在较复杂层级审批的,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开展部门内部层级审批。将开通权限需求报系统建设单位。

        (3)系统建设单位统一给相关部门开通权限。

        (4)有自有系统的,与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对接,实时共享部门内部层级审批信息。

        (5)逐一梳理审批事项,明确每个事项包括哪些特别程序及用时,修订各个审批流程的全流程审批用时。

        1. 推进以电子证照形式出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实时共享复用审批结果。

        工作目标:建立电子印章系统,实时共享电子证照形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复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包含县(市、区)在内的电子印章系统,避免对接混乱。

        (2)工程审批系统统一生成各类电子证照和批复文书,统一从电子印章系统调取并加盖电子印章。①电子印章系统为ofd格式的,全部统一从电子印章系统调用印章;②电子印章系统为PDF格式的,对国家有统一格式要求的证照,如施工许可证(全国统一为ofd格式)继续按原方式调用印章,国家暂无统一要求的,全部统一从电子印章系统调用印章。

        (3)逐一梳理每个审批事项产生哪些证照或文书,是否实现电子证照,未实现的应说明理由。

        1. 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压减至7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压减至25个工作日以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工作目标:压减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全面落实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和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承诺制。

        (2)建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

        (3)通过精简事项、优化流程、压缩时间等方式整体压减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

        (4)推行“主题式”审批。

        1. 技术性评价评估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及时清理没有必要的环节。

        工作目标:完成统一技术性评价评估事项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组织梳理技术性评价评估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等内容。

        (2)配合省住建厅完成统一技术性评价评估事项。

        (3)转发省住建厅相关文件,全区统一执行。

        1. 及时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形审批”。

        工作目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无“体外循环”“隐形审批”。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指导各县(市、区)继续清理“非标”审批事项。

        (2)不定期开展检查、暗访,对发现存在的“体外循环”“隐形审批”问题挂牌督办。

        1. 深入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公布免于审查项目类型清单。

        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配合省住建厅完成免于审查项目类型清单的制定。

        (2)转发省住建厅免于审查项目类型清单的相关文件,全区统一执行。

        1. 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

        工作目标: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配合省住建厅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系统。

        (2)配合省住建厅改进完善数字化图审备案系统。

        1. 完善数字化图审备案系统,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查和施工图与人防、消防、技防装置设置等多图联审。

        工作目标:实现多图联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进一步优化与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2)杜绝体外循环。

        (3)配合省住建厅改进完善数字化图审备案系统。

        1. 竣工验收阶段不再要求提供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以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为依据开展消防验收。

        工作目标:实现消防验收不再重复提供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转发省住建厅文件,全区统一执行。

        (2)配合省住建厅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系统。

        1. 探索产业项目工程单位工程竣工提前验收。

        工作目标:产业项目工程单位工程竣工提前验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配合省住建厅完成相关意见的征求工作。

        (2)转发省住建厅文件,全区统一执行。

        1. 建立完善验收机制,对项目满足验收条件的,其单位工程试行单独竣工验收。

        工作目标:实现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单独竣工验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配合省住建厅完成相关意见的征求工作。

        (2)转发省住建厅文件,全区统一执行。

        1. 实施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综合核验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三同步”,实现“验收即办证”。

        工作目标:实现“验收即办证”。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将不动产登记平台嵌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工改平台开放验收备案相关资料,不动产登记平台自动获取项目峻工验收中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资料。

        (3)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沟通,全力推进“验收即办证”。

        1. 水电气热讯等公共设施报装业务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工作目标:实现水电气热讯等公共设施报装业务“一站式”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按省里统一要求,将水电气热讯等公共设施报装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牵头领导:刘杰平;牵头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经开区管委会、税务局、国网加区供电公司]

        (四)提升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水平

        1. 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工作目标: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按照省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开展全省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完成第二阶段(重点抽查)和收尾阶段(问题整改)任务,圆满完成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3)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1. 完善电子化交易管理功能,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

        工作目标:实现限额以下零星小额服务、工程项目“不见面”采购。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除涉密项目外,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平台执行,禁止要求供应商到评标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禁止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数据U盘、CA等。

        1. 压缩政府采购周期,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中标结果通知书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

        工作目标:压缩政府采购时间,实现即时确认中标结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财政部门要在7日内完成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并在确定中标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推进采购管理平台进行技术改进,缩减中标通知书发放周期。通过完善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功能,提醒和督促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并在确定中标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3)启用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提高小额零星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效率。

        (4)对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优先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工程超市采购,进一步缩短采购时间。

        1. 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支付比例,供应商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工作目标:实现供应商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待地区制定合同支付款比例相关事项通知后参照执行。包括预算单位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供应商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采购人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

        1. 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工作目标: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做好我区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

        (2)完善我区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有关制度和政府采购平台相关功能,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

        (3)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牵头领导:李家新;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五)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水平

        1. 持续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服务、监督制度体系。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夯实责任、强化管理,发挥制度对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约束作用。

        (2)增强联合打击。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先建后招、围标串标、假借资质、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 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流程。

        工作目标:实现政务服务信息互联互认,推动交易程序更加透明便捷。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全面取消于法无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

        1. 进一步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工作目标: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以清单方式明确监管职责。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快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制定本系统招标投标交易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

        (2)推进实施线上受理异议投诉。应用省电子监管平台功能,对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各行政监督部门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则,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抽查情况要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行业部门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 扩大信用承诺制应用范围,鼓励招标人减免、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各类担保。

        工作目标:推广信用承诺试点,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重点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公布并动态调整重点培育建筑企业名录。

        (2)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招标人按项目应计取投标保证金下浮50%额度收取工程投标保证金。

        (3)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的建筑企业通过黑龙江省工程担保服务管理系统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时,担保费用按基准费率下浮20%;通过系统可直接申请“见索即付”性质的银行保函,无需向银行提供现金保证金。

        1. 加强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力度(自选任务)

        工作目标:加强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力度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各行政监督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投标抽查检查办法,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

        (2)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抽查情况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行业部门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 增强招标投标的社会监督,保障投标人合法权益(自选任务)

        工作目标:增强招标投标的社会监督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制定完善投诉指南,明确投诉事项、投诉流程、投诉方式、办理时限,在行业部门网站上公布。

        (2)在行业部门网站上开通问题征集专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

        1. 培育壮大创新创业主体。

        工作目标: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结合林区技术需求,依托我区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为林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推动农村创新创业。一是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积极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鼓励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务工农民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3)引导退役军人创新创业。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退役军人创新创业。

        (4)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上级奖补资金。

        1. 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工作目标:培育壮大创新创业载体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做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孵化器孵化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

        (2)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地级创业基地认定工作,加强创业基地建设、运营和服务情况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地作用。

        1.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工作目标:推动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吸引科技人才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结合企业实际要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型企业发展。

        (2)征求科技型企业需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吸引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

        1. 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工作目标:降低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实施减税政策。落实国家、省政策规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主动推送优惠政策,积极沟通扣缴单位,获取相关股权激励信息,点对点辅导扣缴单位纳税申报。

        (2)落实政府采购等政策。督促采购人落实“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支付比例,供应商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1. 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就业平台,拓展就业渠道。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快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为创业实体持续提供线上招聘和政策宣传等服务,降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政策信息获取门槛和时间成本。积极宣传就业政策,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见习培训等就业服务。   

        (2)强化创新创业培训指导服务。采用线上线下手段联通用人单位和待业人员,为用工企业持续提供线上线下招聘服务。

        1.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工作目标: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完善数字经济规划政策体系。按照《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相关内容,逐步发展我区数字经济发展。

        (2)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二是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完善。提升全省事APP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能力,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三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制定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四是提高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重点网站网络安全监测。

        [牵头领导:武  晶;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营商局、宣传部]

        (六)提升获得用电服务质效

        1. 高压单电源、双电源(不含配套工程的)普通用户电力报装在供电企业环节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6个、24个工作日以内;低压非居民用户供电实行“三零”服务的,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

        工作目标:压减高压单电源、双电源(不含配套工程的)普通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报装供电企业环节办理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精简优化办电环节。对大中型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取消10千伏非重要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对小微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至3个,实行“零投资”的进一步压减至2个。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合并合同签订与申请受理环节。

        (2)对实行“零投资”的低压客户,直接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一次完成装表送电。对接入电网受限客户,实施过渡方案,满足客户基本用电需求,并同步启动配电网升级改造。

        64.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全面实行用电报装“三零”服务。

        工作目标: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全面用电报装“三零”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十月底前推广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城乡全覆盖。

        65.10千伏供电的大中型企业客户优先采取现有公用线路供电方式,提高专线接入容量标准。

        工作目标:提高10千伏供电的大中型企业客户专线接入容量标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全面开放电网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持续更新电网资源信息,实现变电站、10千伏线路、台区资源,变电站(开关站)、开闭所、环网柜(分接箱)可用间隔,电缆管沟等电网资源信息公开。

        (2)对10千伏大中型企业客户,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力,优先采取现有公用线路供电,实行就近就便接入,提高新出线路、专线接入容量标准至10500千瓦。

        1. 供电配套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即时供电。

        工作目标:实现验收合格即时供电。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调度命名及保护定值审核期限办结制。加快涉网继电保护装置定值计算、审核和批准,做到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即投产。

        (2)加强接电需求月度计划管理。业扩停送电计划实行“月计划、周调整、日管控”,有效衔接施工进度与客户意向接电时间,实现工程完工即投产。

        (3)全面开展不停电作业。拓展10千伏不停电作业范围,将配网不停电作业向县(市、区)公司拓展,推进配网施工检修向不停电或少停电作业模式转变。

        1. 市政项目和低压电力线路工程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程在线并联办理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

        工作目标: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实现住建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程在线并联办理业扩配套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

        (2)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对于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项目不再办理规划许可、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事项,实行外线施工“免审批”或以函代证、信用承诺。

        1.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至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通过完善土地储备、电价疏导、资金分摊及拨付机制,实现用户“零投资”。

        工作目标:实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至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零投资”。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落实129号文件关于“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要求, 加快研究出台可操作、易执行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承担投资范围、资金来源和支付程序。

        (2)完善大兴安岭供电公司项目、资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程序,确保政策100%落地。

        (3)实施接入工程“契约服务”。以“契约服务”方式落实接入工程建设各方职责,约定客户报装容量和接电需求合理计划,政府承担投资范围、资金支付安排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公司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衔接周期,共同确保接入工程按期完工。

        1. 用电报装系统与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工作目标: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用电报装系统与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客户电子证照共享调用。

        (2)实现“房产+用电”联合过户、一次办理。

        (3)深化“互联网+”服务,推行低压供用电合同在线签订,实现办电全线上服务、“物流式”展示。

        1. 及时共享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用电需求信息,方便供电企业提前启动服务。

        工作目标:共享用电需求信息,实现供电企业提前启动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省电力公司用电报装系统与政府项目审批平台贯通后, 推广应用项目赋码和用电需求信息。

        (2)前移服务关口,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合理确定内部用能方式、配变容量、选址布局,超前收集报装资料、编制供电方案,待客户手续齐备、用电需求基本确定后,及时启动正式报装程序。

        1. 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5小时,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5小时,或年均同比压缩5%以上。

        工作目标:推行故障主动抢修,压减市区、农村地区客户年均停电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强薄弱配电网规划建设,重点消除变压器和线路过载、客户低电压等问题。

        (2)科学安排停送电计划,实行能转必转、能带不停、先算后停、一停多用,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

        (3)推行故障主动抢修。开展配电网运行工况全景监测和故障智能研判,深化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智能电能表等技术手段应用,准确定位故障点。优化调动抢修服务资源,实现“一张工单、一支队伍、一次解决”,让客户“少停电、快复电”。

        1. 统筹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有效提升获得电力指标。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复盘历年迎评经验,跟进学习研究评价方法变化,参照评价规则,优化迎评策略,确保指标有效提升。高质量完成迎评准备工作,全面收集工作成效及佐证材料,及时汇编地方政府和省电力公司时效性政策文件。以数智赋能为驱动,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突破,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地方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

        [牵头领导:刘杰平;牵头单位:国网加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营商局]

        (七)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服务质效

        1. 无需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供水管线工程的,获得用水压减至2个环节、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设计、施工时间);需要建设外线管线工程的,压减至2个环节、7个工作日以内(不含设计、施工、规划许可提前公示时间)。

        工作目标:压减获得用水环节、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简化办理环节。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进一步简化获得用水办理环节,将用水办理环节精简为“报装受理、验收通水”2个环节以内。

        (2)精简报装材料。简化用水报装前置条件,取消与用水报装无直接关系的申请材料,将报装材料精简为1个申请表,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或采取承诺容缺受理。

        (3)压缩报装申请时限。供水经营企业受理企业用户报装申请后,及时联系用户预约上门完成勘察现场,并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供水方案。

        (4)压缩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限。需要建设供水外线工程的,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含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各审批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注:省里是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5)压缩验收通水时限。供水外线工程施工完毕后,供水经营企业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水。

        1. 无需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供气管线工程的,获得用气压减至2个环节、5工作日以内(不含设计、施工时间);需要建设外线管线工程的,压减至2个环节、9个工作日以内(不含设计、施工、规划许可提前公示时间)。

        工作目标:压减获得用气环节、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简化办理环节。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原则,进一步简化获得用气办理环节,将用气办理环节精简为“报装受理、验收通气”2个环节以内。

        (2)精简报装材料。简化用气报装前置条件,取消与用气报装无直接关系的申请材料,将报装材料精简为1个申请表,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或采取承诺容缺受理。

        (3)压缩报装申请时限。供气经营企业受理企业用户报装申请后,及时联系用户预约上门完成勘察现场,并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供气方案。

        (4)压缩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时限。需要建设供气外线工程的,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含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并联审批时限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

        (5)压缩验收通气时限。供气外线工程施工完毕后,供气经营企业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气。

        1. 供水、供气、供热与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大兴安岭)、“全省事”APP、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工作目标:实现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实现数据共享。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全省事”APP,实现企业用户供水、供气、供热余额查询、缴费等业务办理。

        (2)实现网上报装。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供水、供气、供热报装业务办理。

        (3)实现项目报建信息推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项目报建信息推送至供水、供气、供热企业。

        1. 及时共享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用水、用气、用热需求信息,方便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启动服务。

        工作目标:通过共享用水、用气、用热需求信息,为企业提前启动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推动报建项目报装服务前置。依托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经营企业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获取项目报建信息,主动为企业用户提供报装接入业务指导,实地踏查告知报装接入流程和标准,做到提前介入和主动服务。

        (2)推动企业开办报装服务前置。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推送至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做到主动咨询需求、提前介入服务。

        1. 推行供热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用热接入预装服务,企业提出报装申请后,即可“一键接入”。

        工作目标:实现供热“报装即同意”。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推进供热“报装即同意”。供热企业依托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提前获得项目报建信息,主动提供业务服务和指导,提前完成现场踏查、方案制定等工作,在企业用户申请用热报装时,实现“报装即同意”。

        1. 需要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供水、供气、供热管线的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政务服务网实行并联办理、在线审批。

        工作目标:压减建设供水、供气、供热外线工程涉及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推行行政审批时限并联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行政审批时限并联办理。需要建设供水、供气、供热外线工程的,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政务服务网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并联办理。

        (2)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将建设供水、供气、供热外线工程涉及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注:省里是5个工作日)。

        (3)优化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将建设供水、供气、供热外线工程涉及的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等行政审批(含征求公安交管部门意见)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建议各县(市、区)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针对供水、供气、供热、供电企业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试行),达到减少1个环节的工作目标。(注:2021年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已试行)

        (4)优化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将建设供水、供气、供热外线工程涉及的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等行政审批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建议各县(市、区)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针对供水、供气、供热、供电企业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试行),达到减少1个环节的工作目标。(注:2021年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已试行)

        [牵头领导:刘杰平;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营商局]

        (八)提升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时效

        1. 不动产一般登记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转移登记压减至1个小时以内,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工作目标: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人员素质。适时开展不动产登记人员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与服务水平,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2)优化不动产登记岗位配置。按照各行政服务大厅业务量需求,合理调整窗口受理人员与审核人员数量,将原有个人业务窗口与涉企业务窗口整合成综合服务窗口,并设置企业绿色通道,将原有审核环节与受理环节并行,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3)承接登记业务电子监察功能,建立相应办理时效性监督检查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登记时限进行系统监管。通过对业务办理时限进行阶段性提醒,在首次提醒、再次提醒后仍未能及时办结业务的,将该信息上传至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效。

        1. 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及交易、缴税“综合受理、并联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成。

        工作目标: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及登记一次申请、一次办成。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优化办事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优化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办事环节,让申请人只到一个窗口、交一次材料即可办理登记。

        (2)细化业务流程、开展岗位培训与业务练兵。将原先的受理、初审、审核、登簿、发证五个环节进行组合,精简为受理、发证两个环节,其余环节内部流转,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快捷受理登记申请,采取“一窗式”办理服务。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中介和优流程等“五减一优”工作,全面压缩各类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便民利企。

        (3)积极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下与线上办理事项衔接,加深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协同。建立与税务部门协同工作制度,沟通协调会商制度并开展与税务服务窗口联合业务能力培训。为新系统、新软件的上线提供岗位保障。

        1. 实现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集成衔接、一网联办”。

        工作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可办;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承接升级改造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应用。进一步为实际应用中优化平台功能提供实际工作意见。针对新平台、新功能进行岗位培训,拓展线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发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页面,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可办。

        (2)推进登记与税务网上协同。与开发软件公司取得对接,承接通过互联网与政务外网、金土工程内网相互切换,挂接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受理”平台,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集成衔接、一网联办”带来的系统平台新功能,并开展新系统与软件的应用培训。

        (3)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阶段性分类,率先将非税业务开通网络线上办理;经过测试与评估,在技术成熟后逐步实现涉税业务线上、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1. 通过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书、电子档案,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次不用跑”。

        工作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次不用跑”。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应用电子档案。城镇楼房信息数据库已建立完成、自建房以及两乡数据库建设中,完成此项工作为应用电子档案建立数据基础。采购电子签字与指纹采集设备、完成电子化应用的硬件保障,并做好软件的应用培训工作。

        (2)实施不动产登记证照电子化。承接新平台的新功能,进行将不动产存量现势数据批量生成电子证照,增量数据办理业务后自动生成的专项业务培训。调研与学习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软件开发完成后,建立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的并行机制;并制定电子证照推广长期计划。

        (3)细化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网办流程与要件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其他网络媒体上以及办事大厅及时公开。设置专栏宣传、专人讲解。印制宣传单、利用周末进行发放,让群众和企业了解网上办理流程和要件。进行网上办理业务练兵,让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线上、线下无死角应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

        1. 推进水电气热讯与不动产过户“一次联办”。

        工作目标:通过向相关部门传输信息,实现水电气热讯与不动产过户业务联办。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调研了解情况。主动对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部门,了解各部门办理过户需求,达成合作意向,针对企业目前业务系统现状,确定“联办”方式,搭建“联办”渠道。

        (2)业务系统对接。承接系统软件新功能应用培训,确定技术路线后,配合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功能测试等,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水、电、气、热、讯部门的信息共享应用。建立水电气热训联动过户共享工作机制,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企业从认知上逐步接受这种联动过户新方式。

        (3)确保数据安全。健全完善水电气热讯与不动产过户“一次联办”保障制度。与水电气热讯等部门签订框架协议及数据共享保密协议,在推进水电气热讯等民生事项与不动产登记“一次联办”的同时,确保登记数据安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1. 推行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全程网办”,并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完税凭证。

        工作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缴税、交费、开票“一网集成”。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承接改造升级后“一窗式”办事平台的软件应用工作;调研其他市县成功典型案例;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配合软件开发公司功能测试工作并与税务部门开展联合岗位培训、业务大练兵。为在改造升级后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兴安岭地区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事项“一窗式”办事平台夯实岗位服务技术基础。

        (2)承接开发不动产登记统一支付系统应用。确保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工商银行开设专有账户,为实现通过线上交缴税费、系统后台清分,进一步完善税费统缴方式,提供前期保障。进行软件测试以及系统软件新功能岗位培训,建立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工作制度;进行内部审查工作、查缺补漏。评估“税费统缴”新功能的准确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形成有效反馈,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3)承接优化不动产登记“税费统缴”功能并与税务部门联动培训。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专人对网上“税费统缴”、“网络缴费”进行详细宣传与讲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线上缴费、办理业务的认知程度,逐步实现“电子票据”取代“纸质票据”的公众认知。

        1. 全面推行各项便民政策。

        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各项便民政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合理优化大厅整体布局和综合窗口的设置,率先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政策以及其他惠民政策,优化窗口服务,将原本在一个窗口设立的“绿色通道”改为“爱心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8个窗口均设置爱心服务牌,除其他需爱心服务群体外,所有窗口均可为“军人优先”、“老弱病残优先”、“特殊情况优先”提供优先服务,缓解了一个“绿色通道”压力过大,排队人数过多,无法更好提供“爱心服务”的短板。

        (2)新增设“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登记服务”、“证照邮寄服务”、“特殊情况送证上门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政策。增设业务办证要件“二维码”扫一扫功能,结合一次性告知栏形成新老告知方式相结合。

        (3)增设企业办事“绿色通道”。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无需预约,出示企业身份证明材料,可直接进入服务大厅至“企业绿色通道”办理相关业务。另外办理权属注销登记(灭失)、查解封登记的,无需叫号,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1. 推行告知承诺制,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更便民。

        工作目标: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更便民。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以申请人书面承诺的方式代替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以及由于涉及建造年代久远的房屋,资料遗失或者不齐,且经过多次抵债几易其主,难以查找户籍档案,等情况导致无法取得的相关资料。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据书面具结方式解决此类问题。

        (2)制订《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可适用情形。

        (3)为切实做到高效便民,把好事办好办实,对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或不便进行书面承诺的,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手段合法、技术可靠、风险可控的原则,采用录音、录像等电子方式取得申请人承诺。告知承诺书还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1. 拓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工作目标:拓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完成电子数据库建立工作,在办证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自助查询设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强化服务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2)可由查询登记窗口出具无抵押、无房证明等相关查询资料。为方便百姓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进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将原纸质档案全部上传至数据库,改变原始的纸件档案查询方式为电子档案查询并出具相关不动产登记证明。

        (3)优化现有服务窗口功能。在行政服务中心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增加档案查询功能,整合“不动产权登记”、“不动产查询”、“首次登记委托”、“转移登记现场委托”、“业务咨询”、“便民服务申请”功能,将现登记窗口设置成综合服务窗口。

         [牵头领导:刘杰平;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税务局、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国网加区供电公司、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

        (九)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

        1. 推动上市公司聚焦投资者需求,强化信息披露质量,严格落实现金分红、分类表决、承诺履行、股份回购等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推动上市公司强化内生动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落实现金分红、分类表决、承诺履行、股份回购等制度,尊重、敬畏、回报投资者,积极构建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展新格局,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配合省证监局聚焦投资者需求,要求上市公司严格落实分类表决、承诺履行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状况,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

        (2)配合省证监局通过日常监管手段督促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如实披露现金分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情况、承诺履行情况等,回应投资者关切。

        (3)配合省证监局积极倡导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安排,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回购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相关上市公司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

        (4)配合省证监局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强化上市公司承诺的监管约束,利用座谈会、监管培训等机会提出监管要求,提醒上市公司强化承诺履行,注重诚信建设。

        (5)配合省证监局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内容,通过“双随机”抽取1家上市公司、以问题为导向开展3-5家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

        1. 推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建立非诉讼调解、先行赔付等工作机制,通过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等方式拓宽投资者索赔的司法路径,解决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维权难问题。

        工作目标:提高证券期货专业调解组织专业能力,使调解员队伍熟悉当前证券期货民事纠纷形势、规定、案例,为承接重大、复杂案件调解工作做足准备。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推动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特邀调解名册,结合实际案例宣传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委派、委托调解,拓宽中小投资者化解相关纠纷的渠道。

        (2)实现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便利当事人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加强司法确认保障调解效力。

        (3)按照要求,完成对调解员的培训,重点介绍近年来承办的重大虚假陈述案件和常见证券期货纠纷案件调解经验,以及民事案件审理程序与调解程序的衔接与配合要点。按照要求,完成对证券期货审判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审判专业水平。

        1. 在中小投资者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专业领域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建立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工作目标:建立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供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纠纷解决方案。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成立专业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建立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1. 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公司决议、公司解散等公司类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利润分配,提高涉中小投资者司法案件办理效率,稳定中小投资者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工作目标: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严防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充分利用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加强诉讼引导和风险告知,降低中小投资者诉讼的时间及经济成本。

        (2)持续优化办案机制,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用好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探索对类型化案件实行要素式审判和示范性诉讼,强化审限管理,更加公正高效地解决涉中小投资者纠纷。

        (3)依法妥善审理涉公司案件,强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加强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有效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信心。

        (4)常态化开展小额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深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与合理性,严格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依法保障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

        1. 以5月15日的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中小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并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有序维权、行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中小投资者法律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有序维权、行权。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造人人关心、关爱、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落实宣传任务。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指导各单位制定法律宣传计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1. 积极主动回应辖区内企业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强企业对中小投资者的服务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工作目标:增强企业对中小投资者的服务意识,预防和减少侵犯合法权益的发生。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通过与辖区内企业的结对联系,了解其司法需求。

        (2)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走访座谈活动,积极回应辖区内企业的司法需求。

        (3)对辖区内企业的司法需求进行释法答疑活动。

        1. 加强法律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发挥线上服务优势,第一时间解答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事项。

        (2)成立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3)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报道、文章等,发布诉讼指引和案例等。

        [牵头领导:李玉彬;牵头单位:法院;责任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 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在国家确定的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

        工作目标:优化退税流程,压减办理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与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对接沟通,提前帮助企业通过系统自行查实进出口报关信息,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

        (2)优化退税流程。做好与涉税部门地沟通协调,优化环节、缩短退税在途时间。

        (3)加强税务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快退税办理进度。

        1. 提供出口退税“一对一”精准服务,助力跨境贸易发展。

        工作目标:提供出口退税“一对一”精准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开展日常出口退税政策宣讲和纳税服务。

        (2)建立出口企业台账,主动上门联系,做到心中有数。

        (3)提供“精细化”出口退税操作指引,方便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

        1. 用好多元化外贸平台,持续扩大木材进口、绿色食品等出口和特色商品进口。

        工作目标:持续扩大木材进口、绿色食品等出口和特色商品进口。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为企业搭建国际贸易平台。选择一批我区优势企业绿色食品出口生产企业参加进博会、中俄博览会、广交会、高交会、哈洽会、龙江云展会平台等重要会展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努力扩大相关产品进出口成交规模。全力做好第五届中国进口商口博览会的筹展工作。

        (2)加快培育发展自主出口品牌和壮大外贸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重点发展成品油、绿色食品、农产品等品牌出口。积极培育一批聚焦主业的中小企业,筛选一批规模以上行业领先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加大对外向型生产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和产品升级换代给予支持,推进外贸产业转型升级。

        (3)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大力培育对外经贸主体,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

        1. 多措并举、多方发力促进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增长,推动直接投资质量有所提升。

        工作目标:推动直接投资质量有所提升。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外商投资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通过公众号转发《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咨询指导,进一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对应投入资金未及时到位的企业,及时通知敦促其按期、足额投入。

        (2)做好存量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挖潜。鼓励指导我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利润再投资再增资手续。对未到位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促进实际到位。

        (3)强化对外资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外资企业服务,增设专人负责外资工作,强化对外资企业关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投资准入、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4)加大稳外资政策落实力度。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鼓励外资奖励办法》,加大对我区外商投资项目支持奖励力度,推动外商投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武  晶;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税务局、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

        (十)提升企业办税服务便利度

        1. 年度纳税次数和时间分别压减至4次、80小时以内。

        工作目标:压减年度纳税次数和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推动税费服务转型升级,打造网上掌上为主、自助邮寄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服务模式。

        (2)推行网上、掌上、线上“三位一体”人工智能咨询新模式,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

        (3)配齐配强线下咨询辅导力量,积极宣传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

        1. 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拓展智慧办税、“非接触式”办税等多元化办税缴费渠道,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

        工作目标: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推行更多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实现更多事项“非接触式”办理。

        (2)持续更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清单,实现常办事项全部可以网上办理。

        (3)推行部分税费流程事项“先准后核”,推动更多办税事项从限时办结到即时办结。

        1. 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与附加税费等“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

        工作目标:实现“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强部门间系统对接,实现更多社保、医保、公积金业务与税费业务关联办理。

        (2)推行电子税务局十四税两费合并申报。

        1. 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退税全部申请数据自动预填,申请时间压缩至1小时以内,推行5000元以下小额退税快速办理。

        工作目标:压缩申请时间,推行小额退税快速办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退税网办功能,实现申请表自动弹出和数据预填。

        (2)提速小额退税业务办理,对低风险业务简化审核程序。

        (3)提速出口退税业务办理,业务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

        (4)各地国库认真落实退税资料简化相关工作要求,压缩退税资金到账时间。

        1. 加强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为纳税人提供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电子发票等全天候在线免费服务。

        工作目标: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在线免费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做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维护升级工作,不断推广平台应用。

        (2)持续推行电子专票、全电发票网格化服务,辅导领票人、用票人了解政策、正确使用电子发票。

        1. 入库减免退抵税、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误收多缴退抵税等5项主要限时办结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在国家规定时限基础上再压减40%。

        工作目标:精简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4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优化行政许可和退税业务全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让纳税人有感。

        (2)加强对税收服务按时办结情况的监督检查。

        (3)大力推行退税业务电子化,不断优化纳税人的退税体验,提升纳税人网上办理率。

        1. 开展减税降费惠企行动。

        工作目标:开展减税降费惠企行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不折不扣、精准高效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确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2)对百大项目、专精特新企业推行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服务。

        (3)为政策推出前已经缴税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免办即退服务。

        (4)开展助力发展政策宣传服务月活动,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辅导。

        1.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工作目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围绕“诉求响应、智慧办理、分类服务、执法监管、税收共治”,推出惠企利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

        (2)积极推进跨区域通办,落实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全省通办事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3)探索打造“枫桥式”“东莱式”税务分局(所),妥善就地化解涉税纠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4)推进跨区域通办,简化事项办理程序。精简办理流程。根据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推动黑龙江省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5)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6)实现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功能和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退税。对照总局、省局文件推出的相关减少资料要求,精简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

        1. 开展“非接触式”办税捷办行动。

        工作目标:开展“非接触式”办税捷办行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在云办税体验区、云桌面增加一键呼叫功能实现征纳互动“办问结合”,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力争实现所有事项全程网办。

        1. 开展措施创新领航行动。

        工作目标:开展措施创新领航行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持续动态调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措施,在地委、行署统一部署基础上,再研究推出一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举措,再形成一批普惠性、标志性的改革创新成果。

        [牵头领导:周建华;牵头单位:税务局;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十二)提升民商事纠纷解决质效

        1. 建设智慧法院,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全场景信息化水平,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一站式”电子诉讼,实现全部民商事一审案件均可网上立案。

        工作目标: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渠道应用,实现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均可网上立案,加大网上立案适用率;深入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强化登记立案监督;依托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完善各项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实现贯彻全流程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按照上级法院工作要点,保证全部民商事一审案件均可网上立案。拓宽不立案反映渠道,专设立案监督窗口、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投诉途径,切实加强立案登记制的贯彻落实。

        (2)集约整合具备调解、立案、缴费、完善网上缴费渠道、全面执行诉讼费电子发票。

        (3)按照省院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当事人网上阅卷平台。

        1.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采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方式,提升执行合同等民商事纠纷审判执行质效。

        工作目标: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加大程序分流力度,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采取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方式,提升民商事纠纷审判质效,力争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以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18%以上。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及时精准通报指标态势,加强审判工作指引,及时跟踪问效,每月分析通报民事简案快审团队主要工作情况。

        (2)实施精细化管理,及时调整团队成员,指导审判各部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坚持当用尽用,依法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强调应简尽简,释放简易程序制度优势加强程序衔接,准确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判。

        1. 缩短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

        工作目标: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缩短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到38天以内,力争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以上和一审服判息诉率90%以上。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实现民商事案件流程信息对当事人公开率达10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案件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利用数字法院信息系统,每月掌握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信息。

        (2)推动均衡结案。制发全区法院均衡结案工作情况通报,通过案件结收比指标全省排序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倒逼结案效率提升。

        (3)加强督导问效,对指标排名靠后的法官进行定点督导。

        (4)及时整改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无效案件,常态化组织排查工作。

        1. 完善超审限案件通报、督办,对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开展程序性评查,查办超审限后补办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批准延期等违反审限管理问题。

        工作目标:狠抓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在年底前实现现有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理率达85%以上,力争实现95%以上清理目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定期通报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情况。

        (2)开展专项评查行动,制定清理方案计划,建立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台账,重点评查无法定事由拖延结案、超审限后补办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批准审限变更等情况。

        (3)对人为拖延办案、执法办案责任心不强情节严重、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的,依规严肃督导问责。

        1.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依法惩治涉产权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2)对涉案企业和人员,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配合诉讼的态度等情况,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

        (3)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对于经过审理不能确认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4)建立涉企业经济犯罪案件台账,摸清底数、情况,便于开展对下监督指导工作。

        1. 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

        工作目标: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预防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力争错案纠错率达10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建设,按照《龙法之治 黑龙江法院裁判指引》要求,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2)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广类案检索功能,促进法律统一适用,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3)全面梳理企业申请再审案件,依法审查启动再审程序法定条件,积极推进依法甄别纠正工作。在全院开展涉产权案件实质化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案件评查的力度、深度、跨度,充分发挥评查工作的监督纠错功能。

        1. 加强政府部门与法院间信息共享,支持法院实施网络查控和依法处置,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效率。

        工作目标:

        (1)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上持续发力,用足用好失信惩戒措施,确保全年全对于依法应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达到100%采取,对于依法应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达到100%采取,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继续加强执行案件节点管控,提升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效率。

        (2)建立健全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在相关平台对失信曝光、司法拍卖等信息平台进行推送发布。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与营商局等部门进行配合,加强联合惩戒部门间协作,依托统一信用平台,强化失信信息共享;严格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切实提升惩戒效果;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超期节点冻结功能,对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财产查控及强制执行程序进行系统监管。

        (2)市场监管局与法院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3)营商环境局依托与法院建立的工作专线及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推送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初任、选调公务员信用核查工作。对上述信息每周定期更新,并在相关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进行公示。

        (4)工商联针对相关失信行为、悬赏案例、司法拍卖等信息通过省工商联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进行推送发布,提升相关信息的公众知晓度。

        1. 持续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调对接中心、平台和机制建设,扩大诉调对接应用效果。

        工作目标:

        (1)法院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及诉调对接机制,保障调解效力。整合、吸纳具备解决民商事纠纷经验的调解力量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开展诉前调解,提升调解人员特别是纳入平台管理特邀调解员的活跃度,实现年度诉前调解案件与一审商事案件比值达到25%以上。

        (2)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确保诉前调解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统筹督导全区法院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不定期对落后法院开展通报及约谈;依托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效能。

        (2)按照金融司法协同工作机制,做好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

        (3)法院与知识产权局、司法局联合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4)司法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好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1. 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营造惩处拒执行为的强大声势。

        工作目标:

        严格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的刑事责任,提高执行威慑力,促进有能力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2)区公安局加强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强与检法机关协调联动,打防并举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手段,常态化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提高质效,配合侦查处理人民法院移送的拒执案件。在接到人民法院移送拒执犯罪线索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受、立案,经核查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要求不予受理并将线索退回人民法院。严格执法,严格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协助人民法院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的刑事责任。

        (3)工商联配合相关部门,利用网(掌)上工商联发布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走访调研,加大对拒执犯罪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

        1.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积极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目标:

        热线平台全年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力度;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优良的律师人才支持;提供人民调解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充分利用实体平台现有的宣传栏(板)、电子屏基础上,加大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力度。

        (2)根据需求,选派司法鉴定专家进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司法鉴定咨询服务。线下与线上结合,及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积极为12348黑龙江法网(网络平台)和黑龙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线平台)提供律师保障。地区、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人民调解窗口。

        1. 以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强化登记立案监督和执纪问责,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严禁以各种理由违规限制立案、拖延办理、不予告知、不作答复,杜绝“年底不立案”现象。

        工作目标: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权,从根本上杜绝有案不立、违规限制立案等情形。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对于有案不立、限制立案、违规立案等情形进行通报。

        (2)对于基层法院有案不立、违规限制立案等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3)加大对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指导,提高立案审核通过率。

        1. 强化信息化监管,强化内部监管,充分运用“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和信息化系统,促使审判权制约监管更加规范、便捷、高效,强化外部监管,深度推广应用“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对两级法院案件当事人参与度和满意率排名通报。

        工作目标:

        深度推广“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应用,提高当事人对两级法院案件满意度。对于符合监管类的案件,实现信息化监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督促各业务庭室按时填报、充分运用“四类案件”信息化系统。

        (2)每月通报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参与度和满意率。

        (3)每季度通报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情况。

        1. 建立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工作目标:

        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提供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综合运用多部门的惩戒措施,惩治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积极与加区营商局诚信办进行配合,强化失信信息共享。

        [牵头领导:李玉彬;牵头单位:法院;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工商联]

        (十三)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1. 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压减至六个月以内。

        工作目标:全力压缩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实现办理破产时间更短。严格落实省法院制发的《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办案指引》,做好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的破产案件,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机制。适用简易程序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限压减至六个月以内。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按照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要点和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通知,完成全年破产审判工作重点任务,并按月上报破产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

        (2)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准确把握破产案件受理条件,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设置附加条件,阻止破产案件立案受理和“执转破”工作开展,影响破产程序正常启动。

        (3)严格落实省法院制发的《关于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办案指引》,对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破产案件,充分运用电子送达方式,简化债权人会议运作程序,并联破产事项,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审判效率。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对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债务人主要管理人员下落不明、无财产、无营业场所和人员安置问题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4)组织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台账,审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年底前审结一批。

        1. 探索建立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之间的衔接机制,允许当事人通过谈判、协商等非正式方式合理安排债务重组事宜,提高破产效率。

        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按照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明确预重整制度适用范围、期限、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程序衔接方式等,依法支持对拟申请破产重整企业进行预重整,允许当事人通过谈判、协商等非正式方式对债务重组事宜作出合理安排,并通过简易程序予以司法确认,降低制度性成本,提高破产效率。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按照省院及上级法院调研要求,对企业破产预重整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情况进行调研。

        1. 探索更为有效的破产财产处置渠道和方式,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变价率。

        工作目标:建立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明确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的原则、实施主体、拍卖平台选择及具体操作方式等,规范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降低破产财产处置成本,提高回收效率,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调研了解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困难,收集整理外省市法院在破产财产处置方面的先进经验,完成对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

        1. 多渠道筹集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启动费用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问题。

        工作目标:建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机制,通过财政补助、提取管理人个案报酬、社会机构或者个人自愿捐赠等多渠道筹集企业破产援助资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启动费用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问题,保障无产可破案件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机制,按照省院印发的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办法工作。

        (2)如有受理的无产可破案件,可按相关规定向省法院申请援助资金,以推动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1. 发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涉税协调、信息共享、财产处置、信用修复、职工安置、融资支持和风险防范等问题。

        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省法院与16个省直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黑高法〔2020〕152号),确保府院联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责,共同解决破产审判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尤其是“僵尸企业”处置和脱钩工作所涉及的破产案件中遇到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金融机构参与、破产费用保障等问题。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按照省院工作通知,摸底了解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并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召开专班会议或者分别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同心协力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破产案件顺利审结。

        (2)按照办理破产专班工作部署,与加区法院民庭共同承担协调联络职责,召集破产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推动有关事项。 

        (3)指导我区民营企业全力配合做好破产审判工作。

        (4)接收企业破产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移送的涉嫌虚假破产、虚假诉讼等经济犯罪线索,依法开展核查打击。

        (5)指导破产企业落实职工安置相关措施,依法做好企业破产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6)指导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依法落实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相关政策,对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的土地、房产分割转让时,及时予以批准。

        (7)做好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手续办理工作;落实通过有偿使用和市场取得的排污权指标继承使用等政策。

        (8)依法积极推动存在未办理验收等瑕疵不动产完善有关手续,明确权属,为破产企业不动产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支持管理人加快破产企业财产处置。

        (9)指导国资办出资企业配合法院做好破产审判相关工作,提出国资办出资企业在破产处置中需要人民法院和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10)严格落实省法院与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办理的实施意见》(黑高法〔2021〕93号),依法按时申报税收债权,保障破产企业必要发票供应,落实重整与和解中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简化税务注销流程,依法核销破产企业欠缴税款,支持企业纳税信用修复和管理人依法履职。

        (11)严格落实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意见》(黑高法〔2021〕92号),落实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依法办理破产程序终结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减少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的瓶颈,提升退出市场效率。

        (12)指导协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参与企业破产工作。

        (13)支持重整企业金融信用修复;支持管理人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账户,依法办理破产企业账户资金划转,非正常户激活或注销,司法冻结状态等账户信息、交易明细、征信信息查询等业务;配合打击逃废债务行动,防范资产转移。

        (14)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等方式,参与企业破产工作。发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集体协商机制在企业破产中的协调、协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明确内部管理流程,合理下放表决权行使权限,促进金融机构在破产程序中尤其是重整程序中积极高效行使表决权。

        (15)积极配合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1. 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推进破产管理人职业化发展。

        工作目标: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和考核,实现对管理人动态管理,推动管理人市场化,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律管理,督促引导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障破产审判公正、高效、有序推进。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发布破产管理人选任通知,确保破产管理人在第一时间掌握选任信息。对我省破产管理人名册进行增补,以满足各地法院破产案件审理需要。

        (2)组织参加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明确管理人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行为规范,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

        (3)按照省院印发的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和考核办法,对破产管理人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其履职行为,对不能胜任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破产管理人,取消管理人资格,实现破产管理人市场化。

        1. 严格落实立案受理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处理好立案登记制与严格把握破产案件法定受理条件的关系。

        工作目标:正确处理好立案登记制与严格把握破产案件法定受理条件的关系。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债权人、债务人等法定主体提交的破产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应当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以“破申”作为案件类型代字编制案号登记立案,并及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进行实质审查。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要求,满足强制清算、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需要。工作成果:破产案件立案统计表。

        1. 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管理人报酬应当与其付出的劳动、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工作质效相匹配。

        工作目标:按照相关规定,综合案件情况,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2)对企业破产财产价值较高的案件与企业破产财产价值较低的案件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打包。综合案件情况,统筹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

        [牵头领导:李玉彬;牵头单位:法院;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大兴安岭中心支行、大兴安岭银保监分局]

        (十四)提升市场监管质效和水平

        1. 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将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工作目标:巩固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两个全覆盖、常态化成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动态调整联查清单。以省商改组制定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为准,将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覆盖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五大执法领域和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一个联查清单制定联查计划,实施联合抽查。

        (2)组织制定年度联查计划。组织加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加区统筹实施部门联查计划,组织各部门制定本级联查计划,组织各联查事项各级牵头部门将牵头联查计划录入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3)推动按计划实施联查。定期通报,督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积极牵头部门督导责任,督促各部门尚未发起任务的部门立即发起任务,尚未完成匹配检查人员、录入、审核公示检查结果的部门,及时完成相应工作环节,使全区部门联查工作在年底前形成完整闭环。

        1. 建立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分级分类明确抽查比例与频次。

        工作目标: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依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2)全面归集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全面、及时归集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协调归集相关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大型平台企业等有关方面掌握的涉企信用风险信息。用好总局推送的企业信用信息。

        (3)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应用全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结合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加区市场监管系统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4)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并与综合监管系统、相关业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对接关联,进行信息推送共享。

        (5)实现企业信用风险自动分类。将加区企业自动分类为A(信用风险低)、B(信用风险一般)、C(信用风险较高)、D(信用风险高)四个等级并参照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诚信守法类”“轻微失信类”“一般失信类”“严重失信类”四类结果自动调整企业信用风险类别。

        (6)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综合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分类结果合理安排抽查计划和比例、频次。综合监管系统产生的抽查检查结果反馈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第130、131项牵头领导:侯瑞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1. 持续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扩大包容免罚(轻罚)制度实施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

        工作目标:推动行政执法向精准监管、柔性监管转变,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统一包容免罚与轻罚清单标准格式。在《黑龙江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清单要素和体例,确保同一系统事项同源、标准一致、规范统一。

        (2)有序扩展免罚轻罚事项范围。以市场监管执法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持续推动扩大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实施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均需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

        (3)加强免罚轻罚清单动态调整。督促指导加区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做好规范本部门、本领域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制定、实施工作,将清单内容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的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按程序及时纳入。

        1. 进一步扩宽柔性行政执法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工作目标:推动行政执法向柔性监管转变,不断提升执法温度。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统一标准格式。统一清单要素和体例,确保同一系统事项同源、标准一致、规范统一。

        (2)部署推动重点领域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市场监管执法领域为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行政强制措施,逐项梳理甄别,按照“对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的要求,明确可以不予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及相关情形标准。

        (3)公布实施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指导相关加区执法部门公布本系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推动实现同一情形在全区无差别执行、同规则实施。

        [第132、133项牵头领导:侯瑞春;牵头单位:司法局、政法委;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1. 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工作目标: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3号)贯彻落实。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3号)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海关、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 推动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持续推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标准化,开展监管数据汇聚和有序共享,推动风险预警线索处置和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

        工作目标:持续推进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梳理对接监管事项目录。持续推进全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标准化,实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更新;

        (2)持续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和治理。依据数据标准规范,加强监管数据校验,并逐步推进与重点监管部门业务系统对接;

        (3)推动监管数据有序共享;

        (4)推动各级部门接收并处置国家下发的风险预警线索;

        (5)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

        (6)加强监管数据可视化应用建设。

        [第134、135项牵头领导:李家新;牵头单位:营商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1. 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制定进一步推动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措施,为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把握好公私界限、处理好亲清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目标:制定进一步推动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措施。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做好《黑龙江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的宣传贯彻,推动加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会、践行。

        (2)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民营经济人士对《关于号召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勇做践行政商交往行为典范的倡议》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商协会服务民营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

        (3)进一步加强与民营经济人士的沟通协商,联合有关部门线上线下举办半年通报会等座谈交流活动,通报加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等工作进展,提高代表人士对“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理解和认识,坚定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1. 全面落实“六必访”,开设“政商直通车”,定期组织开展“政企沙龙”、座谈会等政企沟通交流活动,及时了解、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工作目标: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积极优化代表人士队伍。认真落实中央换届意见(中办发〔2021〕46号)要求,全面加强区委工商联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增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力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凝聚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开展非公经济发展民主监督工作。支持民主党派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非公经济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各民主党派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研。

        (3)常态化联系和服务民营企业,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畅通联系渠道、举办联谊交友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等方式,倾听企业诉求、掌握思想动态、强化教育引导、协调推动解决企业困难。

        (4)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维权服务。推进落实《地区工商联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县(市、区)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实施意见》。与加区公检法司、营商环境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开放日”、联合走访等多种形式,收集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协调推动解决涉法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积极参加政商沟通交流活动,面对面收集问题线索,按职责推动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6)全面落实“六必访”,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行”活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服务。

        [第136,137项牵头领导:贺士君、李家新;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营商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等有关单位]

        1. 监管执法规范度。督查市场监管领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书面调研市场监管领域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梳理确定实地督查重点。

        (2)实地督查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规范程度,现场查看机构、人员及装备经费、信息化项目建设等保障措施,结合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包容免罚(轻罚)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

        (3)通报纠正有关问题。将全面调研和实地督查情况报送加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第138项牵头领导:侯瑞春;牵头单位:司法局、政法委]

        (十五)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 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100%(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的事项除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达到全地区领先水平。

        工作目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10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配合上级加快实现各部门垂管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的深度对接和数据双向共享,强化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2)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2022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3)加大对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和“全省事”APP的宣传力度,全区各政务服务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以及两乡、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办事企业群众发放宣传单,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增加用户注册量。2023年底前,自然人及市场主体实名注册数量分别占当地总数量的60%以上。

        1. 根据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营商”建设,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数字经济能力。

        工作目标: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数字经济能力。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2022年12月底前,按照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标准,配合地区搭建地级协同办公平台,提升跨部门、跨业务协同能力。

        1. 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动各类政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融合。

        工作目标:推动各类政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融合。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加块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完成我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

        1. 加快推进我区政务信息系统 “上云迁移”至地区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按照地区营商局制定工作台账认领涉及我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并于年底前将我区政务信息全部迁移完成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

        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迁移”,强化部门间业务协同。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制定印发《关于继续做好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迁移工作的通知》。

        (2)制定《2022年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各部门上云迁移工作台账》,按台账督促各部门完成政务信息上云迁移。

        (3)优化技术审核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培训。

        1. 推进数据按需共享,督促各部门落实数据共享 “一把手”责任制,以需求为导向,聚焦场景化应用,落实第四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内容,打破 “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

        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共享交换平台使用,提高数据共享。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涉疫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数据纳入政务数据目录。

        (2)开展全区范围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

        (3)聚焦场景化应用,按照省第四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开展数据共享工作。

        (4)推广典型数据应用案例和公共数据产品。

        1. 按照省、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汇聚、接口接入等标准,推进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工作。

        工作目标:推进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办法》,推进我区政务数据逐级汇聚,根据省地相关标准加快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

        1.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统一“一网通办”、“一网协同”政务服务标准,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工作目标: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细化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度。区直部门按照“最小颗粒化”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场景进行颗粒化拆分,牵头打造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统一规范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基本要素。根据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区直各部门认领对照细化后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和公布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2022年12月底前,按照省制定的“省内通办”事项标准,开展县级事项认领,完成我区“省内通办”事项梳理。

        1. 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强化电子监察,实现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工作目标: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强化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持续扩大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覆盖面,各部门业务系统应使用或全面对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单点登录与身份信息传递,避免企业群众办事在不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2)强化电子监察应用。2023年底前,通过电子监察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对政务服务运行全过程监督。

        1. 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和互通互认,实现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

        工作目标: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强化电子证照与业务办理相结合,通过电子印章用章系统加盖电子印章,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信互认。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全面覆盖政府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 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2)推动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商事领域等应用场景中的合法、规范运行,推广电子印章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应用。

        1. 推行“不见面”审批,配合上级部门政务服务端与“全省事”APP对接,推进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

        工作目标: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编制《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强化“全程网办”。通过电子认证、数据共享、快递申请等方式,推进不见面审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可办,减少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2)已建有政务服务移动端的部门,要逐步实现相关功能在“全省事”APP统一汇聚。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移动端与“全省事”APP应接尽接。

        (3)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全省事”APP,配合推进电子驾驶证、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

        1. 优化提升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实现“应进必进”,80%以上事项实现“综合受理”。

        工作目标:实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事项占比80%以上。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2023年底前,各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全部整合并入本地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2)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气热、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3)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咨询台”“帮办代办”窗口,同时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2023年底前,80%以上事项实现“综合受理”,并逐步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4)组织开展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考评。2022年底前,组织开展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水平、企业群众满意度考评,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 推进“不见面好差评”,在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出口设置一体化评价专区和防信息泄漏评价器,联通全部窗口业务系统和自助终端,并依托综合受理系统发送提醒短信,引导办事人员自愿评价;线上实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大兴安岭)、“全省事”APP、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手机短信等渠道“好差评”全覆盖。

        工作目标: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好差评”全覆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政务服务“不见面好差评”机制。2022年12月底前,区直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我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完成对接,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评价器防信息泄漏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2)统一“好差评”页面。2022年12月底前,区直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应按标准调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页面,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评价数据实时回传。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后,办件人未主动评价的可发送提醒短信。  

        (3)建设评价专区。在政务服务中心出口设置一体化评价专区或评价走廊,配备相应评价设备、评价二维码等,级政务中心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对接,实现评价数据实时回传汇聚。

        1. 实时公开“好差评”结果和差评意见整改情况,实名差评意见整改率达到100%。

        工作目标:实现实名差评意见整改率达到10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各部门要明确专责部门和人员,及时接收、处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咨询投诉,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2)强化提升差评意见整改率。对企业群众的差评,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整改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实现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实时公开好差评结果和差评意见整改情况。2023年10月前,实名差评意见整改率达到100%。

        (3)做好政务服务投诉办理。办理“我向总理说句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企业群众投诉。2022年12月底前,全年投诉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1. 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 (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网点等场所延伸。

        工作目标:推进自助终端设备向更大范围延伸。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按照全省统一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标准,统筹技术方案,按需采购配备,鼓励通过社会化合作投资建设运营在村 (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网点建立自助服务终端。                                       

        (2)集成式自助终端应具备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                       

        (3)2022年12月底前,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并公布集成式自助终端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1. 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和质量,各市(地)热线接通率达到96%。

        工作目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通率达到96%。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和质量,区指挥城市指挥中心热线接通率达到96%。指挥中心大厅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承接转派工单,接到工单后第一时间转派具体责任部门。

        (2)2022年底前,区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建立完备的热线运营团队,确保热线接听畅通,工单按时办结,数据及时汇聚,与地区12345热线开展对接,及时向地区12345平台汇聚相关数据。按照国家及省文件要求,整合当地政务服务类便民热线,建立“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热线知识库。

        1. 全面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每年年底前编制并公示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工作目标:编制并公示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含乡(镇)]事项清单。

        (2)8月底前,公布县、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3)9月底前,完成对下放许可事项承接情况清理、变相许可清查整治工作,并向地区营商环境局报送专项报告。

        1. 积极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

        工作目标:积极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教训,为以后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做准备。

        1. 制定更有吸引力、含金量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配套机制。

        工作目标:加快制定我区加强招商引资政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安排专人搜集国家、省、地政策,进行汇总分类。

        (2)分析研究相关政策与加区实际情况的契合度,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加区能给予的政策。

        1. 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目录、投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外商投资指引、涉企优惠政策,并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工作目标:宣传外商投资政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通过政府网站招商专栏宣传外商投资政策。

        1. 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向先进地区学习,力争做到设置审批服务流程中、英、俄对照引导,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便利。

        工作目标: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便利。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服务流程中、英、俄对照引导。 

        1. 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服务保障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包保+项目专班+首席服务员”机制,开展全天候、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保障,做到“随叫随到,无事不扰”。

        工作目标: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积极落实招商引资项目领导包保+要素服务专班+首席服务员服务机制和“一企一卡一册”服务模式,为项目落地发展提供全天候、全链条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1. 应用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管理平台,开展项目开复工、到位资金、竣工投产等主要指标动态监测。

        工作目标:动态监测招商引资项目主要指标信息。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登陆平台认领项目,把项目基础信息按月录入平台,并及时更新,定期向地区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 及时依法处理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其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建立联系机制,通过微信、电话方式定期沟通,若投资企业利益受到伤害,将第一时间向营商局转达企业诉求,共同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1. 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

        工作目标: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重点,组织梳理涉及多个部门、多层级联合办理的“一件事”事项清单,再造审批业务流程,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2)2022年底前,落地实施10件高质量“一件事”。2023年底前,落地实施高质量“一件事”不少于30件。

        (1)聚焦高频热点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建设“一件事集成服务”专区。

        1. 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工作目标:推进惠企政策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自然人、法人专属页面。

        (2)针对标准化程度高、流程简易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无人工干预的“免申即享”专区,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

        1. 建立政务服务“统一咨询”平台。

        工作目标:建立政务服务“统一咨询”平台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2022年6月前,按照省、地统一要求实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共享。

        (2)2022年底前,实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12345统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智能问答,提升问题关联、模糊词推荐水平,通过大数据分析,不断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 以健全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更好发挥政府保障作用。

        工作目标:更好发挥政府保障作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延续执行降低失业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按照《关于 2021 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201 号)文件,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实现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 0.5%。

        (2)持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根据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8号(《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48号通知(《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3月底前做好基础数据摸排工作,5月底前有资金实际发放。6月底前根据地区统筹安排做好“免申即享”发放模式。

        (3)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企联动,促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多渠道就业。面向困难群体开展专项招聘活动,为就业困难群体搭建人岗对接平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对无法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推送树立劳务品牌。举办“ 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云聘会”、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就业帮扶行动周等专项服务活动。全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不少于60人。

        (4)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黑龙江省职业 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 2025年)》,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等级及就业能力,使其就业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配合省、地做好当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同时做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服务。为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工资水平以及为企业优化薪酬分配制度提供参考。

        (6)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好窗口、欠薪线索平台、信访平台等渠道诉求办理。按照省、地要求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 96%以上,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贯彻落实省、地《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形成多元调解工作合力,继续开展金牌调解组织推荐与指导工作。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启动智慧调解仲裁系统建设,积极启用调解仲裁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加区仲裁院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牵头领导:李家新、刘杰平、金立成、郭  伟;牵头单位:营商局、交通局、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十六)提升包容普惠创新水平

        1. 启动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严格治理“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工作目标: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及时落实补助资金,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

        (2)加强学前教育两项改革实验工作,巩固“小学化”倾向治理成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3)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提高保教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1.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中小学办学质量。落实特殊群体保障政策,保障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需要。

        工作目标:全面提高中小学办学质量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台账。

        (2)严格落实“四零承诺”工作要求,依法落实特殊群体保障政策,保障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需要。

        [第166、167项牵头领导:于桂兰;牵头单位:教育局]

        1.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托育服务供给。

        工作目标: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大托育服务供给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2)现有私立托幼机构申报托位数120个,卫生监督部门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进行监督、验收,备案。

        (3)加大宣传力度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第168项牵头领导:李凤芝;牵头单位:卫健局]

        1. 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

        工作目标:打造“15分钟助老生活圈”。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贯彻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政策。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民政系统和全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建设,推进我区养老环境更好发展。

        (2)加快建设“15分钟助老服务圈”,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身边家旁、方便可及、优质多元养老服务供给,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推进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情的陪伴下安养生活。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探访制度。

        1.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有效提高对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拨付费用效率。

        工作目标: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扎实推进《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黑人社规〔2021〕9号)的贯彻落实,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

        (2)按照省局医保信息平台经办流程,定期开展月结算工作。

        1. 持续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

        工作目标:持续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落实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100名退役军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示范创建的通知》要求。

        (2)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质量提升年”为牵引,完成在编人员测试,不断提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能力。

        (3)持续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积极做好100名退役军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验收准备。

        [第170,171项牵头领导:李家新、于桂兰、武  晶;牵头单位:医保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1. 加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686户。

        工作目标:改造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86户,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加强全区1个老旧小区(西岭小区)建设工作,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

        1. 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工作目标:面向新毕业或在当地工作不满3-5年的新市民积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面向新毕业或在当地工作不满3-5年的新市民积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引导各街道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宣传工作,充分采用电视宣传、报纸、广播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宣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申请条件等提高新市民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认知度,积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 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活动。

        工作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活。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公共图书馆开展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文化馆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指导两乡、六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线上服务。

        1. 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便捷顺畅的交通网,提高道路通达性。

        工作目标: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捷顺畅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构建立体互联快速网和快捷顺畅干线网。严格落实“双业主”责任和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机制,按照年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按期交工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持续推进广覆深达的基础交通网建设。持续完善以普通省道、农村公路为主体的基础交通网,提升通达深度、覆盖范围和安全水平。

        (3)加快提升普通公路通行质量,全力推行科学养护和管养相结合,列养普通国省公路年度总体技术状况水平MQI值达到80以上,路面技术状况水平PQI值达到85以上;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抢险设备完好、抢险队伍健全,如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恢复管养公路安全通行。增加农村公路管养投入,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重点推进路面提升工程,使公路养护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努力消除中、次、差等路,逐年提升优良路率。

        (4)加区共有两乡,于2013年实行农村客运线路改造,将原有的农村客运班线变更为农村公交,并于同年实现乡镇和建设村100%通客车。

        [第172-175项牵头领导:刘杰平、于桂兰;牵头单位:住建局、文旅局、交通局]

        1. 重污染天气消除标志性战役。

        工作目标:改善污染天气情况。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测能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2)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企业减排清单。

        (3)推进锅炉领域项目实现散煤削减替代。持续推进散煤治理,实现大兴安岭地区削减替代散煤0.1万吨。

        (4)加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扩大燃煤锅炉淘汰范围,加快地级城市建成区10-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完成淘汰1台。

        1. 臭氧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

        工作目标:有效防治臭氧污染。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对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摸底排查整改。开展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督促组织实施问题整改。

        1.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

        工作目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围绕耕地周边开展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制定全区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方案,以工矿污染源为重点,全面排查在产企业和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制定排查清单、整治清单,建立排查和整治档案。

        (2)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任务,分解我区2022年度各地耕地污染防治任务。制定实施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计划。

        [第177,178项牵头领导:刘杰平;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1. 贯彻落实省将出台的《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相关法律,依据相关法律,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工作目标: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相关法律出台后,组织全区营商系统对法律、条例进行系统学习。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相关法律宣传。

        (3)将出台后的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相关法律在网站、公众号进行公示。

        [第179项牵头领导:侯瑞春、李家新;牵头单位:司法局、营商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发改局等各相关单位]

        1.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

        工作目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推动各有关单位大力培育、挖掘、宣传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特色案例和经验做法,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商环境政策,积极推介营商环境新举措和新成效,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共识共为。推荐我区优秀案例参加全省“营商环境十大案例”征集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第180项牵头领导:贺士君、李家新;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营商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十七)提升惠企利民政策便捷兑现质效

        1. 收集现行有效惠企利民政策,编制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对市场主体实施网格化、点对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工作目标:促进惠企利民政策便捷兑现。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全面梳理惠企利民政策。梳理收集各涉企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形成政策包,做到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政策100%进行梳理。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途径开辟专栏发布,为公众知晓。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送政策服务队,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覆盖全区的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政策信息推送、培训辅导等专题活动的开展,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提高政策公众知晓度。

        (3)开展点对点政策服务。建立领导包联企业机制,开展网格化服务,做到企业创新孵化时必访、经营困难时必访、登记纳统时必访、战略调整时必访、增资扩产时必访、筹备上市时必访,深入企业解决政策落实问题。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针对企业政策需求给予有效服务。

        1. 开展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收集惠企政策落实问题线索,解决政策落实不精准、兑现不便捷、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工作目标:解决政策落实不精准、兑现不便捷、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靠。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减少政策申报流程。鼓励采取网上办、平台办、手机办等不见面兑现方式,提高政策兑现便利度。

        (2)梳理“免申即享”政策。各成员单位梳理“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摸清“免申即享”政策底数。

        (3)征集政策服务需求。依托各行业微信群,做好政策服务需求的收集整理。收集惠企政策落实问题线索,及时向责任主体单位反应,促其协调解决。

        (4)跟踪回访政策效果。各成员单位在兑现政策后,对具体服务对象适时回访,掌握服务对象对政策兑现情况的意见,重点了解企业政策体验和感受。

        (5)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争取新增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措施)

        (6)支持企业紧跟电子商务发展步伐。成立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电子商务工作专班,打造电子商务特色品牌,不断壮大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构建具有地域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真正惠企利民。(新增措施)

        (7)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出“四大特色服务”、“九大功能专区”,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服务体系。(新增措施)

        [第181,182项牵头领导:武晶;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文旅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营商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1. 深耕优势产业,构建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精准发力,全面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幸福林海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工作目标: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幸福林海城市”。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加快产业链优化升级。要持续培育壮大中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2)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链,完善产业招商图谱,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开展精准招商,梳理招商线索,招引一批补链延链强链和壮大集群规模的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

        (3)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园区发展规模。瞄准签约、新建、在建、投产等项目,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第183项牵头领导:武晶;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管委会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十八)提升守信践诺水平

        1. 持续打造“诚信兴安首府”品牌,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整治“新官不理旧账”行为。

        工作目标:整治“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政务诚信承诺制度。各单位每年要围绕加区两会精神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惠企利民政策兑现、合同协议履行、招商引资、社会管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等方面,作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政务诚信承诺,并积极践行承诺。政务诚信承诺书基本内容应包括承诺单位名称、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内容、承诺责任、作出承诺日期、投诉受理单位投诉方式等要素内容。

        (2)建立健全政务承诺履约监督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务承诺,畅通失信违诺行为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要推动本级政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及时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政务失信舆情监测,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杜绝发生重大失信舆情事件发生。

        (3)加大“新官不理旧账”行为整治力度。及时受理“新官不理旧账”的投诉举报案件,建立工作台账,持续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运用督办、约谈、目标考核、通报曝光等手段,加大对政府及其部门监督。对于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4)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培训。推动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定期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丰富公务员信用知识,促进信用意识养成,建设依法行政、诚实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1. 建立常态化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公示和合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政务领域诚信建设。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建立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公示制度。各单位年度政务诚信承诺要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并将政务诚信承诺报送至地区,在信用大兴安岭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合同履约跟踪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合同履约情况台账,加强对本单位签订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对于不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 持续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管理试点工作,拓展“信易+”场景应用。

        工作目标:加强信用宣传力度。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1)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各牵头单位要分别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诚信进机关、进大厅、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屯等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氛围。

        (2)加大选树诚信典范力度。挖掘各行业各领域诚信典范事迹,推荐我区诚信典型参与省“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3)开展“信易+”场景应用。配合地区探索开展我区信易阅、信易租、信易购等领域“信易+”场景应用,推动“信用有价”落实落地。

        1. 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修复行动。

        工作目标: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修复。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行动。按照“谁认定、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判决、谁负责”“谁录入、谁修复”原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信用修复行动方案,动态梳理信用修复主体名单,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创新服务方式,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

        1. 依据省局制定的《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质效。

        工作目标: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质效。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依据《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将有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质效。

        1. 鼓励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累计赋码占比不低于全区市场主体20%。

        工作目标:累计赋码占比不低于全区市场主体的20%。。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加大“码上诚信”推广应用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码上诚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在商业贸易、工业企业、教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住建等领域,鼓励市场主体自愿应用“码上诚信”,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结合市场监管局“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共同推进。2022年底前,实现累计赋码市场主体占比不低于我区各领域市场主体20%的目标。

        190. 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

        工作目标:实现累计成功授信额突破1500万元。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开展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利率优惠的金融产品。2022年年底前,实现累计成功授信额突破1500万元目标。

        1. 推进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工作目标:推进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指导区直各相关单位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梳理行政审批承诺事项清单。对实施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及时将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信用信息推送至地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公示企业信用信息。

        1. 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工作目标: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具体工作安排及成果:

        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3号)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区直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牵头领导:李家新;牵头单位:营商局;责任单位:法院、宣传部、发改局、组织部、财政局、教育局、工商联、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交通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税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统计局、两乡六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许勤构建“四个体系”推进工作和省长胡昌升“做足‘比、学、服’三篇文章,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跻身全国一流行列”的要求,确定以下四项措施,保障年内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一)健全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作用,切实压实专项行动各工作专班谋划决策、把关定向、协调调度、推动落实责任,解决好高位推动、统筹实施、协同联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工作推进体系。专项行动各工作专班及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始终对标全国一流水平,认真落实包括但不限于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各工作专班至少确定3条以上创新性改革新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实施路径,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并争取达到更高水平。

        (三)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区委、区政府持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和政治生态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巡察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指标单位对标全国标杆城市经验,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提升,配合地区参加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并把企业、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第一标准。

        (四)健全完善督导问责体系。专项行动各工作专班和重点任务牵头的领导同志要定期督导检查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要按照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周密组织、严格实施督导考评。纪委监委机关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

         

        附件:1.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年度目标、配套措施和责任分工表

        1.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和主要任务
        2. 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