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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25号)及《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19〕10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开展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到2020年底,区域就诊率达到90%,区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区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三、组建方式
(一)“区域医共体”组建形式
由beat365手机版_office365admin下载_义乌365人工客服电话多少区医院单位牵头,与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区域医疗共同体。在保持原有法人地位、功能定位不变前提下,由区医院对人员、资源、运行和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并与一体化的村卫生室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区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形成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紧密型区域医疗服务体系。
(二)“区域医共体”职责分工
区级牵头单位: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急危重症等病症的救治诊疗任务;承担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对口帮扶、辖区病人的接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成员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上报等其他工作。
(三)管理方式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区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如制订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明确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管理委员会会长:李凤芝 政府副区长
副 会 长:李立波 卫健局局长
成 员:王 生 人民医院院长
石宏伟 人社局副局长
许 敏 编委办副主任
李 欣 财政局副局长
张 宇 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主任
紧密型医共体的运行模式实行集团化管理医院负责制,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区域医共体”集团负责人由医院院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医共体集团成员,参与医共体相关工作的重大决策,集团下设办公室,负责集团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医共体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区域医共体”集团负责人:王 生 人民医院院长
成员单位负责人:安会凤 卫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夏晓东 长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董淑萍 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方秋华 曙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雅芳 白桦乡卫生院院长
孟凡华 加北乡卫生院院长
建立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医共体工作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牵头单位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卫生共同体协议书,工作章程和协议书文本报送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业务指导和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单位的引领作用,定期安排学科带头人或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机构坐诊、会诊,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同时,牵头医院优先免费接收基层机构医务人员培训、进修和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断提升基层机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人民医院负责)
(二)建立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医共体内区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及基层机构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医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多点执业。牵头医院根据需要向基层机构派驻懂业务、会管理的业务副院长,支援医院建设。(编委办、人社局、卫健局负责)
(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分级诊疗相关政策规定和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医共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落实社区(乡镇)医生首诊负责制,完善转诊机制与流程,建立社区(乡镇)患者转诊绿色通道,对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转诊的患者,区医院优先安排诊治,优先安排检查、优先安排住院服务。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医保局、人民医院负责)
(四)建立签约服务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将区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医共体牵头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签约居民可通过家庭医生优先使用上级医院的专家号、预留床位等服务。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医共体上级医院要优化预约、优先转诊,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实行“长处方”政策,将单次配药量延长至1个月,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患者实行“延伸处方”政策,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引导居民自愿签约。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按要求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卫健局、人民医院负责)
(五)建立医疗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集约配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鼓励实行医共体内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鼓励以区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在医共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检验。加强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进一步贯通服务链,实现资源共享。(卫健局、人民医院负责)
(六)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推进医共体内区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整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区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利用远程医疗等信息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卫健局、财政局、人民医院负责)
(七)建立绩效薪酬激励机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卫健局、人民医院负责)
(八)建立健全医保保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实行医保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引导医共体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鼓励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人民医院负责)
(九)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5号)要求,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后发放。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卫健局、财政局、人民医院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配套措施,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的有力举措。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点加强对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二)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
(三)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区域就诊率、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区域内基层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共体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四)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区域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紧密型医共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